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3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由于此项工作较往年出现较大变化,请2023年毕业生仔细阅读并结合自身情况开展申请。
一、2023年毕业生申请要求
(一)申请对象及基本要求
1. 2023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和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4.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具体界定见附件1),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二)补偿代偿标准、类型及上限
1. 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专科、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
2. 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 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 2023年秋季学期后(2023年9月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标准金额的,按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下同)。9月1日前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2023届毕业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6000元。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三)审批条件与要求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请根据附
件1对照个人情况后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1.即日起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
2.请学生采用电子版邮件和系统填报(https://jcjy.xszz.edu.cn,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2)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申请,具体材料要求及申请方式请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申请说明 | 材料说明 |
1 |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 个人在系统内填写完整 |
|
2 | 就业协议书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 纸质材料原件,申请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系统。 | 由于工作单位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 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体现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 申请人提供3 年内不能离职离岗的书面承诺,如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
3 | 就业证明原件 | 纸质材料原件,单位及申请人填写、盖章。申请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系统。 | 从系统中下载模板 |
4 |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 | 纸质材料原件,单位及申请人填写、盖章。申请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系统。 | 从系统中下载模板, 无二次分配情况的无需提供 |
5 | 贷款合同复印件 | 纸质材料原件,申请人签名后扫描上传系统。 | 未办理过助学贷款的无需提供 |
6 | 申请人基本信息 情况表原件 | 纸质材料原件,申请人签名后扫描发送至学院辅导员信箱,抄送至zizhu@shisu.edu.cn | 见附件3 |
三、其他说明
1. 2023年基层就业学费补、代偿申请工作以本通知为准。
2. 从2023年开始,申请工作每年只有一次,错过不能补报。请申请人务必在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材料。因未按时申请导致错过审批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规范翔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请勿提交。
4. 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学校将定期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岗情况,以确保其补偿代偿资格的有效性。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021-67701077咨询。
【01】2023届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区域单位岗位说明.pdf
【0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pdf
【0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人基本信息情况表模板.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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