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01 浏览次数: 3065

根据《关于关于报送 2022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57号)的要求,现启动2022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下简称补偿代偿)的申请和认定工作,本次申请涉及重大变化,2022届毕业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申请:

一、申请人资格及申请方法

1.    2022年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4.    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工作(具体界定见附件1),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遵守诚信的原则,向所在院系提交申请材料,经院系审核认定后汇总,以院(系)为单位报送至校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审核并报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补偿代偿标准、方式及上限

1.    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专科、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

2.    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    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 12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12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4.    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16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三、审批条件与要求

  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请根据附1对照个人情况后进行申请。

四、申请所需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要求

备注

1

《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

2

个人填写完整,院(系)签字盖章

附件2

2

就业协议书

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2

申请人签名

由于工作单位规定无法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的,需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      由就业单位提供签订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中体现服务年限方面的规定;

2.      申请人提供3 年内不能离职离岗的书面承诺,如换岗应根据就业单位需求调整,就业单位对承诺书盖章确认。

3

基层就业证明

2

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填写、盖章

附件3

4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书原件

2

单位填写完整、签字盖章,申请人签名

附件4无二次分配情况的无需提供

5

贷款合同复印件

2

申请人签名

未办理过助学贷款的无需提供

6

申请人基本信息情况表原件

2

申请人签名

附件5

五、申请时间

从即日起,申请人可申请并向院(系)提交材料,院(系)报送截止时间1111日周五。

   六、其他说明

1.    对于本次申请时无法确定具体工作岗位的申请人,可以采用先行报送材料、2023年复核的方式进行申请。

2.    申请人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无误、规范翔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请勿提交。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学校将定期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岗情况,以确保其补偿代偿资格的有效性。

3.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报送材料,并将按规定下发获批的资金,后续进展将会陆续通知相关部门和申请人。

4.    如有任何问题,联系zizhu@shisu.edu.cn咨询。

附件:

【01】2022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区域范围与行业说明.pdf

【02】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模板.docx

【03】基层就业证明模板.doc

【04】基层就业补代偿二次分配就业证明模板.doc

【05】基层就业补偿代偿申请人基本信息情况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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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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