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在国家资助政策基础上,依据校情补充完善,形成了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国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3.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7.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以“困难生优先,一人一岗”为原则,通过校内外的几百个常规岗位、创业实践经营实体、学生翻译团等多种平台,为广大学生提供锻炼机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8.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暂缓缴纳学费的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9.上海市资助
(1)上海市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全市每年奖励1000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涉农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本市涉农单位就业(涉农单位名单以市农业农村委认定为准)、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3)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上海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农村学校名单以市教委公布为准)、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10.校内资助
除上述资助政策,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1)校内奖、助学金
Ø 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按学期评定,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本科学生,设特等奖(1600元)、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和单项奖(300元),约50%的学生可获奖。
Ø 学生自立奋进奖学金:用于表彰积极投身于勤工助学的优秀学生。
Ø 学生“公益之星”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此外,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符合相应标准的学生。
(2)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了各类困难补助,如“应急补助”、“一次性意外补助”、“新生生活困难补助”、“毕业生补助”等,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费减免
针对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依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学生在校综合表现等情况,给予部分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孤儿、烈属子女等学生可获最高5000元减免。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在xuegong.shisu.edu.cn上开展相关流程,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想要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下列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xszz.edu.cn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finaid.shisu.edu.cn
教育部官方“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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