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202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增申请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8 浏览次数: 10

各位同学: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将于202610月启动2026-2027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新增申请集中办理工作。为便于提前准备,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贷款意向标注

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学生,请在提交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时,在认定申请应用中的“贷款状态”栏目准确填写贷款意向,选择“意向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该标注将作为后续贷款办理意向统计依据。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困难认定提交时同步完成贷款意向标注,已提交认定但未标注贷款意向的学生,可联系辅导员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受理对象

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审批通过的2026级本科、预科、研究生新生;

在预科/本科阶段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升入本科/研究生后希望继续申请贷款的学生;

因特殊原因未在入学当年办理,但已通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其他在校本、研学生。

三、特别说明

同一学年内,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相关政策说明,请提前查阅校资助网“政策规定”及“资助项目”栏目,或参阅《国家助学贷款全攻略(校园地)》(https://finaid.shisu.edu.cn/05/f1/c3065a132593/page.htm)。

四、其他事项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了微信群,方便同学们咨询,有意向申请贷款的同学请根据辅导员老师的通知进群,进群后请将群昵称修改成本人学号。贷款集中办理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清单,将于10月初另行通知。请已标注贷款意向的同学密切关注校资助网通知。

五、联系方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地址:松江校区师生活动中心125

电话:021-67701077

邮箱:zizhu@shisu.edu.cn

请有需要的同学提前了解政策、准备材料,按时完成困难认定及贷款意向标注。

校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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