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202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和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
三、工作年限和到岗时间要求
1.服务年限:毕业生须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若因单位规定为1年或2年一签(如“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须在提交的《就业证明》中明确实际应服务工作年限(合计不少于3年)。
2.到岗时间:2026年1-10月毕业的学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到岗;2026年11-12月毕业的学生,可放宽至2027年2月末前到岗。
四、补代偿标准
1. 毕业生只能申请毕业时所就读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例如:硕博连读、本硕博连读毕业生,只能申请博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不能申请专科、本科及硕士教育阶段的补偿代偿资金。直博生本科毕业直接进入博士教育计划培养,按照直博学制批准补偿代偿资金。
2. 毕业生只能选择申请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中一种,在补偿代偿的教育阶段内,不能某些年份申请学费补偿、其他年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 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0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确定。
4. 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5000元,实际缴纳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25000元的,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补偿代偿。补偿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确定。
四、审批条件与要求
1. 申请人原则上必须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区域范围、工作地点单位和单位岗位4方面的要求。其中,“区域范围”限定所在地的省市级区划,“工作地点”限定至乡镇(街道)级区划。请根据附件1对照个人情况后进行申请。
2. 未能在2026年9月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6年毕业生(含2026年9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学生),务必在9月1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于2027年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五、申请时间及方式
1.校内申请备案
即日起至9月1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下载并填写意向表(见附件2)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报备申请意向(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2.系统正式申请(或预申请)
即日起至9月1日(请尽早完成填报,预留学院及学校审核和材料修改时间),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进入“基层就业申请”模块进行系统填报。申请材料模板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3。
六、资金发放说明
补偿代偿申请资格经中央审批通过后,资金一般于申请次年(2027年)由中央财政拨付。学校收到资金后统一发放至学生提供的银行卡账户。具体到账时间以财政拨款进度为准,请耐心等待。
七、其他重要提醒
1. 申请机会有限:初次申请机会仅有一次,请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若初次申请未通过或错过,可关注后续复核及补录通知(一般在次年规定时间内),但会增加不确定性和等待周期,建议尽量在初次申请阶段完成。
2.材料真实性:申请人须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在岗核查:学校将配合全国资助管理中心定期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岗情况,确保补偿代偿资格的有效性。
4.后续工作:在职在岗确认、复核、补录等工作,请关注学校学生资助网站发布的专项通知。
八、咨询方式
电话:021-67701077
办公地点:松江校区师生活动中心125办公室
附件: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
附件2.2026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补代偿申请备案表(供校内备案使用)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6年版).pdf
附件2:2026届毕业生基层就业补代偿申请备案表.xlsx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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