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要求,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每年确认在职在岗情况,除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外,对于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取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为确保各位毕业生顺利完成当年资格审查,请获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的2024年毕业生完成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2023年毕业生完成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具体如下:
1.请于6月30日前参照附件中的《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登录 “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填报。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
3.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
4.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为方便相关毕业生咨询和沟通情况,学校组建了微信咨询群,尚未入群的毕业生欢迎咨询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入群咨询。
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21-67701077,邮箱zizhu@sh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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